咨询产假相关问题
我是辽中区某事业单位的职工,我爱人下个月生小孩休产假。听说男方也有陪护假的待遇,但不知道有怎样具体的规定,还有哪些相关政策?
尊敬的市民:
您好!接到您的留言后,领导十分重视。现将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按照《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章节,第二十五条规定: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7日;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日,配偶享有护理假15日。休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假期包含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上一篇:
下一篇:
咨询如何办理失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