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长 马群 |
负责全局工作。 办公电话:878829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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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
(一)拟订全区工业经济和信息产业发展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有关问题;参与制定全区经济发展战略目标及中长期规划;负责工业、信息产业行业管理。 (二)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工业经济调控目标,监测、分析全区经济运行态势,发布相关信息,调节日常经济运行;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经济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组织协调煤电油运等基础生产要素;负责工业应急管理和生产安全相关工作。 (三)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区工业和信息产业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组织落实促进企业技术改造的有关政策,按省、市有关规定申报、核准、备案工业及信息化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组织实施省、市级财政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核准、申报工作;组织实施省、市工业化和信息化产业政策;研究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推进工业经济结构调整和升级,实施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的调整方案;推进新兴产业发展,组织实施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 (四)拟订全区信息产业发展规划,提出我区的发展方向和政策建议,协调通信运营业的发展,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的融合,指导协调软件服务业、公共服务体系及相关基地园区建设。 (五)拟订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建立、完善对中小企业的分类统计、监测、分析和发布制度;指导中小企业制度改革和创新,推进产业、产品结构调整;协调解决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的有关问题,推进中小企业创业辅导、技术支持、融资担保、信息服务、市场开拓、法律援助等协调服务;负责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核准、申报工作;负责小微企业认定工作。 (六)拟订产业集群(工业园区)发展规划和推动产业集群(工业园区)、区域经济、镇(街道)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产业集群(工业园区)建设中的有关问题;负责产业集群(工业园区)的指导、协调和统计分析工作。 (七)指导全区工业企业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工作,研究提出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区工业企业节能和节水工作;组织实施资源节约综合利用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负责全区工业企业节能监察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区实际利用外资的调度、统计及分析工作;拟订全区外商投资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指导外商投资工作;负责审核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合同、章程和重大变更事项;负责全区利用外资工作的指导管理,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情况;编制并执行全区引进内资计划,组织协调全区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全区重大项目对外招商的计划、组织、协调和跟踪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在国内外举办的各种对外经济贸易洽谈会、交易会、展销会活动及外商投资企业的进出口工作;对全区招商引资队伍进行组织管理、调度协调、后勤保障工作;对接省、市组织的各类经贸洽谈和招商引资工作;收集、整理、编制、统计、汇总招商引资信息资源和项目库的搭建工作;根据国家、省、市的外贸进出口政策,研究制定并实施符合区域外贸进出口发展规律的扶持政策工作;对接省、市相关部门争取上级进出口奖励资金;组织筹划区域内有条件的企业和协会申请各级外贸出口基地平台建设工作;根据市下达的年度外贸考核指标制定、协调、沟通全区外贸指标任务分解和年底考核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的对外方针政策;负责统筹、规划、协调全区外事工作;承办我区因公出国(境)出访团组的办理工作;负责全区劳务输出市场的引导和监管工作;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贯彻落实国家食盐专营政策及省、市盐业法规;负责食盐定点生产加工和批发企业的管理;监督检查食盐价格政策执行情况;规范和整顿盐业市场流通秩序、指导和监督盐业管理和稽查工作。 (十)负责全区电力事业的监督管理工作,协调电力事业发展。 (十一)负责组织制定智慧辽中的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指导推进智慧辽中建设;研究制定大数据战略、规划和相关政策,指导和推动大数据研究和应用工作;组织制定大数据的标准体系和考核体系;统筹推动全社会大数据库建设,组织制定大数据采集、管理、开放、交易、应用等标准规范;指导大数据产业发展;研究制定全区电子政务建设的总体规划、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统筹全区政务信息网络系统、政务数据中心的建设、管理、组织协调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统筹协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组织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应急协调和数字认证相关工作;承担辽中区智慧辽中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二)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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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
根据上述职责,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设8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和对局属二级预算单位的审计监督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分析国内外产业发展动态和趋势,组织工业化和信息化战略性、前瞻性课题研究,提出年度研究课题安排的建议;承担区级课题研究的组织起草;承担政策、理论性文件的起草工作;负责信息反馈、局综合性文字工作和对外宣传工作。 (二)经济和信息化科 负责监测分析全区工业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警预测,发布相关信息;指导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工作,拟订全区工业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经济运行的目标管理工作,协调解决经济运行过程中的有关问题;负责工业产业应急管理,工业企业生产调度,负责全区煤电油运等基础生产要素的日常监测、分析和组织协调工作;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区工业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组织落实促进企业技术改造的有关政策,按省、市有关规定申报、核准、备案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组织实施省、市级财政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核准、申报工作;负责配合地税局推进分立生产性服务业工作;负责禁化武核查工作、配合安监局做好工业生产安全的相关工作;负责落实中央省市工业稳增长的政策措施,帮助符合条件的企业或项目组织开展争取各种专项资金申报工作;负责全区涉工单位的主要经济指标考核工作。 (三)中小企业科 拟订全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完善对中小企业的分类统计、监测、分析和信息发布工作;指导中小企业制度改革和创新,推进产业、产品结构调整;协调解决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的有关问题;指导全区非公有制经济统计网络建设;负责拟订产业集群(工业园区)发展规划和推动产业集群(工业园区)、区域经济、镇(街道)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产业集群(工业园区)建设中的有关问题;负责产业集群(工业园区)的指导、协调工作;负责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核准、申报工作;负责小微企业认定工作。 (四)投资促进科 组织协调全区招商引资工作;编制并执行全区引进内资计划;负责收集、整理、反馈对外投资政策及项目信息;负责计划、组织、参加和协调在国内外举办的重大经济贸易洽谈会议;负责在谈项目的统计整理及相关项目库的建设工作;负责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编制、对外联络、洽谈和跟踪促进工作;保持与重点外商联络和交往;组织国内外招商项目对接、协调工作。 (五) 电力事业监督管理办公室 负责全区电力事业的监督管理工作,协调电力事业发展。依法行使全区电力行政管理职责;监管分析电力运行态势,平衡电力资源,协调电力供需、电网运行等重大问题;负责监管电力行业行政执法,电力设施保护,反窃电工作,依法打击破坏、偷盗电力设施和窃取电力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规范电力市场秩序;负责宣传、贯彻执行《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负责组织制定全区电力行业发展规划;负责区内地方电力企业、发电企业的新建、扩建、技术改造项目的初审、报批工作及“三同时”审查;完成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及区政府交办的有关电力方面的其他工作。 (六)外贸科 根据国家、省、市的外贸进出口政策,研究制定并实施符合区域外贸进出口发展规律的扶持政策工作;对接省、市相关部门争取上级进出口奖励资金;组织筹划区域内有条件的企业和协会申请各级外贸出口基地平台建设工作;根据市下达的年度外贸考核指标制定、协调、沟通全区外贸指标任务分解和年底考核工作;负责组织对区域外贸企业开展调研走访工作,实时掌握企业发展动态;指导、监督全区在国内外举办的各种对外贸易洽谈会、交易会、展销会活动及外商投资企业的进出口工作;指导区域有条件的企业开展线上经营工作,积极参与外贸创新体制建设。 负责全区实际利用外资的调度、统计及分析工作;拟订全区外商投资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指导外商投资工作;负责审核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合同、章程和重大变更事项;负责全区利用外资工作的指导和管理,监督检测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情况。 (七)外经科 负责域内企业走出去及境外高端技术和设备的收购;负责组织协调全区招商引资工作;收集、统计、整理、反馈相关投资政策和项目信息,编制全区投资宣传手册;负责组织、策划、协调、参与我区在国内外举办的各类经贸洽谈和招商引资活动工作;负责对接、沟通省、市相关处室涉及经贸洽谈和招商引资工作并上报相应信息材料;对全区招商引资队伍进行组织管理、调度协调、后勤保障和项目考核工作;收集、整理、编制、统计、汇总招商引资信息资源和项目库的搭建工作;负责局内年度研究课题安排的建议;承担区级课题研究的组织起草工作;承担政策、理论性文件的起草工作;负责信息反馈、局综合性文件工作、招商综合性文件工作和对外宣传工作。 (八)外事综合管理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的对外方针政策;负责统筹、规划、协调全区外事工作;承办我区因公出国(境)出访团组的办理工作;负责全区劳务输出市场的引导和监管工作;负责境外劳务人员来我区务工的的信息收集及管理;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涉外事项;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府公开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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