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长田红蕾 |
主管财政全面工作;分管预算科及会计核算中心、协税护税办公室; 办公电话:878923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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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财税方针、政策;拟订区财税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经济形势,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和执行全区财政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规章制度等。 (三)承担区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区本级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区本级和全区年度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财政决算和年初以来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和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贯彻执行转移支付制度,指导镇(街道)财政管理工作。 (四)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及其他非税收入,管理财政票据。 (五)组织制定全区财政国库管理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区财政国库业务,按规定管理国库现金。 (六)负责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监督管理采购活动,组织制定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制度,监督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活动。 (七)负责办理和监督区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中央、省和市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区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务管理工作。 (八)负责制定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法规制度和管理办法,按要求管理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负责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区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 (十)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监缴区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贯彻国家、省、市企业财务管理法规和制度,按规定管理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和资产评估工作。 (十一)贯彻国家、省、市各项农村综合改革政策,研究提出全区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的有关政策建议;起草全区农村综合改革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编制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监管预算执行及绩效评价;协调镇(街道)机构改革及分流人员待遇调整工作;推动镇(街道)财政体制改革,指导完善镇(街道)财政管理方式;负责管理使用财源建设资金和乡镇财政事业费;建立和完善农村“一事一议”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机制;控制农村债务风险,组织化解农村公益性债务;负责“一卡通”发放工作;协调开展农村水电、农(林)场改革。 (十二)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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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
根据上述职责,区财政局设10个内设机构: ( 一 )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宣传、调研、督办、信访、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综合性文稿起草、财政信息化管理、门户网站建设等工作;负责行政后勤事务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单位的财务、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及保卫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和党群工作;管理全区会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法规、和制度,负责组织和管理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及会计电算化培训;拟订全区财政系统干部队伍依法行政、普法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 二 )预算科 研究提出编制年度预算的指导思想和原则,负责编制年度全区财政预决算草案并分析完成全区财政预决算执行情况报告;负责区财政资金的拨付、调度和会计核算及决算工作。拟订全区镇(街道)财政体制和预算管理制度;提出增收节支和平衡财政收支的措施及建议;执行金库管理制度和总预算会计制度,负责国库集中收付工作及国库管理改革、罚没收入管理等;负责工资统发录入工作。 ( 三 )采购综合科 拟订全区非税收入管理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建立和管理非税收入项目库;组织实施区本级非税收入收缴,管理财政票据及稽查工作;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有关制度,研究提出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限额标准;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活动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考核;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定向化保障公务用车编制管理工作;与相关部门开展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 ( 四 )文教行政科 承担行政、政法、党派、群团、教育、文化、体育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并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拟订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党政机关、政法部门、党派、群团、教育、科技、文化以及地方财政负担的预备役部队、武警部队等相关专项资金财政管理工作;编审分管部门预算草案,汇总分管部门年度财务决算等;监管分管部门预算单位国有资产。 ( 五 )经济建设科 承担城建、环保、房产、规划和国土、市政等方面的部门财政资金管理、监督工作;编审分管部门预算草案,汇总分管部门年度财务决算等;参与财政投资的项目安排;研究拟订基本建设资金的财务管理办法;对专项资金进行追踪问效,检查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效益考核;监管分管部门预算单位国有资产。 ( 六 )农业科 承担农业、林业、水利、畜牧、农经等方面的部门财政资金管理、监督工作;编审分管部门预算草案,汇总分管部门年度财务决算等;参与财政投资的项目安排;研究拟订财政支农资金的财务管理办法;对专项资金进行追踪问效,检查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效益考核;监管分管部门预算单位国有资产。 ( 七 )企业科 承担交通、市场监督、科技、粮食、发改、服务、经信、外经、供销社、安全生产等方面的部门财政资金管理、监督工作;编审分管部门预算草案,汇总分管部门年度财务决算等;参与财政投资的项目安排;对专项资金进行追踪问效,检查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效益考核;负责审核耕地、生猪、玉米、大豆、移民各项补贴的申报拨补管理;监管分管部门预算单位国有资产。 ( 八 )国资科 贯彻执行上级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的法规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统计、产权登记、产权界定等工作;承担全区及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及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管理工作;负责监管区属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及粮食企业,并拟订相应的财务管理办法;参与国有企业的租赁、拍卖、兼并、破产、改革等有关政策的研究制定和实施。 ( 九 )社会保障科 承担社会保障、民政、卫生、残联、计划生育、工贸企业等部门财政资金管理、监督工作;编审分管部门预算草案,汇总分管部门年度财务决算等;参与财政投资的项目安排;研究拟订财政资金的财务管理办法;对专项资金进行追踪问效,检查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效益考核;监管分管部门预算单位国有资产。 ( 十 )综改财源科 贯彻国家、省、市各项农村综合改革政策,指导做好镇(街道)财政的日常管理工作。参与全区农村重大改革政策的调研和拟定;负责全区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和美丽乡村建设;协调镇(街道)机构改革及分流人员待遇调整工作;组织开展村级组织运转经费落实使用情况督察工作。规范镇(街道)财务收支行为;实施一卡通惠农补贴发放、记账工作,对镇(街道)收支集中核算;便民服务大厅、信息平台规范化建设;镇(街道)村财政干部会计培训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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