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辽中政法发〔2017〕1号 关于2016年度行政执法检查案卷备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17-01-05 来源:
区政府有关执法部门:
根据《沈阳市bte365注册网站办公室关于印发沈阳市辽中区开展治理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沈辽中政办发〔2016〕66 号)要求,现将2016年度行政执法检查案卷备案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各执法单位于2017年3月30日前,将2016年涉及国家安全、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公共安全、环境保护等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领域的行政执法检查案卷及行政执法检查备案报告,报区法制办备案。
2、省、市、区政府临时部署的专项执法检查应当在检查结束后30日内报区法制办备案;
3、报备材料包括:检查计划及公开情况、计划落实情况(如果计划确定的检查对象是由数量限定,则要列出检查的具体对象)、检查结论。
4、4月初,市营商办督导组将要对各区、县行政执法检查案卷备案情况进行督查,请各单位及时报送备案材料并留存相关资料,准备迎检。
2017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