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事项名称 |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
设定依据 |
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
申请条件 |
夫妻终身自愿只生育或者收养一个子女,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 |
办理材料 |
1、自愿生育或者收养一个子女审批表4张; 2、父母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婚姻证书或者婚姻状况证明; 3、子女的出生证明、收养的出具合法的收养证明、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号码。 |
办理流程 |
申请领取《光荣证》的,填写《光荣证》申领表,经其所在工作单位或者村(居)委员会初步确认后,向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由乡镇统一报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发证。 |
办理时间 |
要件齐全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 |
办理地点 |
政务服务中心 辽中区滨水路28号 |
联系电话 |
024-27884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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