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房屋登记、档案管理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
《房屋登记办法》
申请条件
行政区域内的国有土地范围的房屋。
办理材料
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相关登记的必要材料。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核准(记载于登记簿)、缮证、发证
办理时间
10个工作日,特殊登记按《房屋登记办法》规定时限
办理地点
辽中建设街45号(房产发证交易大厅)
联系电话
024-87824499